甘財稅〔2020〕3號
各市(州)、蘭州新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甘肅礦區財政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提高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透明度,加強社會監督,有效制止各種亂收費,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公開制度的通知》(財綜〔2014〕56號)要求,現將更新的《甘肅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甘肅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以下合并簡稱《收費目錄清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征收的“職業技能培訓收費”;將“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歸并至《全國性考試考務費目錄清單》中。
二、自2017年9月1日起暫停征收的“學生體育、藝術等級評定收費”不再列入《甘肅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中。
三、自2020年1月1日起,將交通部門征收的“公路路產損壞賠償收費”不再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列入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第103類07款99項“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其他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四、請有關部門和單位盡快到同級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繳銷手續。以前年度欠繳的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應足額征收并全額上繳國庫。
五、《收費目錄清單》中公布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以下簡稱“收費項目”)包含了經省級及以上財政、發改部門批準,我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收取的全部收費項目,其中,標注“▲”號屬于涉企收費項目,標注“★”號屬于省級設立收費項目。
六、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各級各部門和單位的收費項目,一律以《收費目錄清單》為準,其具體征收范圍、征收標準及資金管理方式等,應分別按照《收費目錄清單》中注明的文件規定執行。2020年1月1日以后中央、省級批準立項、取消或調整的收費項目,按其文件規定執行,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將通過門戶網站適時向社會公布。凡未列入《收費目錄清單》或未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財政、發改部門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拒絕繳納。
七、各地區、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各級財政部門、發改部門要做好我省收費項目目錄清單在本區域范圍內的貫徹執行工作,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月22日